机关党委【2013】9号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党发〔2013〕18号)及《机关党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机关党委〔2013〕18号)的要求,现将近期进一步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1.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全体处级干部要在深入学习、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调研心得体会,8月29日前报送机关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机关党委将集中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交流活动分8个组开展,由各组组长负责组织。各部处党员处级干部要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调研心得体会(含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的观摩体会)进行深入交流。此项工作于9月3日前完成。(分组情况见附件)
3.按照党委统一安排,组织党员干部参加9月6日下午举行的全校性学习交流会。
4.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教育。在保证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活动重点的基础上,将广大党员纳入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范围。近期将把学习材料发放至各党支部。
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1.各党支部应全面启动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征求意见工作。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扣中央八项规定,逐一对照本单位情况进行诊断;从制度、规定、执行、监督中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从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上进行对照检查,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促进本职工作。
2.各部处领导班子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干部群众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意见。座谈会征求意见材料要在9月12日前整理完成。
3.各部处领导干部要对照“四风”和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完成个人查摆问题材料,提出对本部处领导班子、班子其他成员和自身的意见。个人查摆问题材料要在9月12日前完成。
请各党支部指定专门负责同志,将本单位的学习调研心得体会于8月29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单位的领导干部查摆问题材料和征求群众意见材料于9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bit.edu.cn
附件:机关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分组安排
机关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