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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 2014-11-15

11月14日上午,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专题学习,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处长参加了学习。机关党委书记包丽颖主持学习。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组部、教育部负责人《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宣传部党支部书记、部长刘明奇,科学技术研究院党支部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鲁,研究生院党支部副书记、研究生工作部部长郝洪涛分别做了重点发言。刘明奇介绍和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和特点,谈到高校党委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重要意义,提出机关党委和机关各党支部应密切关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舆论方面的正面引导。王鲁交流了自己学习的体会,分享了科学技术研究院党支部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开展“主动策划、创新服务”的有效做法;郝洪涛结合《条例》的学习,谈了自己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认识,以及研究生院党支部在创建服务型党支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保障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做法和体会。

最后,包丽颖谈了自己对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求机关各党支部要以做好机关基层党建和保障部门工作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和《条例》,要坚决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